改革开放以来,中医药教育事业在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育了一大批中医药人才,书写了崭新的篇章——
重教育人传承中医薪火
1978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神州大地,这股春风也吹到了中医药界,成为中医药教育发展的转折点。
那一年9月24日,党中央以(78)56号文件转发了原卫生部党组《关于认真贯彻党的中医政策,解决中医队伍后继乏人问题的报告》,解决中医人才队伍后继乏人的问题、培养新一代中医队伍成为当时国家十分重视的问题。同月,中国中医研究院和北京中医学院举办的首届中医研究生班开学,我国恢复研究生教育制度以来第一批中医研究生入学。
那一年12月26日,原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发出《关于从集体所有制和散在城乡的中医中吸收一万名中医药人员充实加强全民所有制中医药机构问题的通知》,决定从集体所有制医疗机构和散布在城乡的民间医生中选拔出一万名具有真才实学的中医药人员,转为全民所有制人员,以充实加强中医药教学、科研和医疗机构。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大规模、大范围地选拔中医药人员,为中医科研、教学、临床机构补充了大量中医人才。
那一年,距离刚刚恢复高考不久,无数的民间中医人才涌向了中医药高等学府的大门,如今中医界很多声名鹊起的大家,都在那一年踏上求学之路。
从那一年开始,中医药教育逐步形成了以院校教育为主体、师承教育为特色的中医药教育新格局,涌现了一批批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人才。中医药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充满生机。
打造一支“专业”队伍 高等教育规模化发展
改革开放前夕,全国中医药院校的数量并不多。据统计,1977年,全国共有高等医药院校89所,其中中医学院仅有17所。
在1980年卫生部、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高等中医教育工作的意见》中,有一句话描述了当时中医药院校不容乐观的发展境况:“中医院校的现状仍然是规模过小,校舍不足,设备简陋,师资缺乏,教学实习基地严重欠缺,有的中医学院成立二十多年,至今还没有附属医院,严重地影响了教学质量。”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中医教育工作的意见》这一文件的精神,1982年,卫生部在湖南衡阳召开了全国中医医院和高等中医教育工作会议,史称“衡阳会议”。会议制定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切实办好中医学院》这一文件,对未来10年中医学院的布局、规模、专业设置等作出了明确规划。
衡阳会议后,加快中医机构建设和加速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等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中医药教育事业发展迎来了新局面。
1988年,在全国中医教育工作会议上,通过了《1988-2000年中医教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了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多种办学形式并存,规模适度、专业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合理、有特色的中医药教育体系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1993-1996年间,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南京等一批师资力量雄厚、设备优良的中医学院升格为中医药大学,进入21世纪以来,又有天津、湖南、辽宁、浙江、长春等一批中医学院升格为中医药大学。
此后,一些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又陆续采用了更符合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律的七年制、九年制的中医药高级人才培养模式。199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了北京、南京、上海、成都等6所中医药大学及中国中医研究院建立第一批中医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至此,更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起来。
事实上,早在1978年,中医药研究生教育就开始起步了。当年,中国的研究生教育开始恢复。中国中医研究院也开始在全国招收具有执业经验的年轻中医,率先在北京举办了中医研究生班,对他们进行培养提高,开中医药研究生教育之先河。
到今天,中医药高等教育已经走过了数十年的历史,中医药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实现了从高职、本科到硕士、博士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元化全覆盖。
截至2017年底,全国有高等中医药院校43所,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中医药院校25所。有200余所高等西医药院校或非医药院校设置中医药专业,6所中医药院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11个中医药相关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设了794个中医药重点学科,全国高校中医药类专业在校学生总数达85.8万人。并且,中医药院校功能不断强化,成为中医药社会服务、科学研究、文化传承的重要基地。
破解一个“传承”难题 师承教育彰显中医特色
201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强调中医药师承教育是独具特色、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和学术传承规律的教育模式,是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明确提出要“构建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贯穿中医药人才发展全过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基本建立内涵清晰、模式丰富、机制健全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
回溯到40年前,改革开放以后,加快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被提上日程。
1990年6月,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采取紧急措施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决定》,从全国范围内选出500名有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药专家为指导教师,每人配备1到2名理论和实际均有一定基础的中年助手为继承人,以3年为期,制定计划,签订协议,严格考核,以师承方式继承。这一文件的发布启动了第一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师承教育逐步成为培养中医药人才的重要方式。
此后,我们可以通过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文件,窥见中医药师承教育发展受到的重视。
2003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正式实施,规定“国家鼓励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培养高层次的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并明确规定了承担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及职称资格条件。
2009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
2016年,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提出要“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将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师承教育,实现师承教育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有了国家层面的法律保障。
近年来,随着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及中医药师承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推进,各地高度重视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各省(区、市)在贯彻落实国家级师承教育人才培养专项的同时,相继开展了省级师承项目。如甘肃、吉林、山东等省开展了覆盖省、市、县、乡(镇)、村五级师承工作,形成了上级带下级、逐级带教的师承教育格局。
探索一条“树人”道路 形成多元化人才培养格局
201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多方面对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作出部署,要求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
20年前,全国中医药教育工作座谈会召开,会上通过了《关于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中医药教育改革的基本思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建设中医药教育体系、中医药学科和课程体系、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为实现中医药全面发展服务。
对比这两个相隔了20年的文件,不难看出,建立多元化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始终贯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这一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包括院校教育、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模式。
早在1978年,在全国范围内选拔一万名具有真才实学的中医药人员充实中医药机构,就是丰富人才培养模式的一次创新之举。进入21世纪以来,中医药人才培养探索了更多新的模式。
比如,将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相结合,中医药院校积极支持国医大师、名老中医药专家、中医学术流派代表性传承人“进课堂”传授学术思想和临床(实践)经验。并且,大部分中医药院校开设了中医药师承教改实验班,如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岐黄国医班、成都中医药大学的李斯炽班、安徽中医药大学的新安医学班等,探索出了一条院校教育、师承教育与家传教育相结合的新型教育方式。
将师承教育与继续教育相结合。近年来,师承教育人才培养专项已成为中医药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2015-2019年国家共支持以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799项,占项目总数的16%。
在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方面,实施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截至2018年底,建设了141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851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64个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
为了探索建立引导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褒奖机制,评选表彰了三届共90名国医大师和首届100名全国名中医、60名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并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通过为国医大师建设传承工作室开展师承带徒,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衔接制度,创新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一支由国医大师、各级名中医、中医骨干和中医执业人员组成的中医药人才队伍正逐步形成。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符合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和学科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培育出一代代躬耕在中医药领域的栋梁之才。
在新的征程上,中医药教育事业必将谱写出新的篇章。(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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