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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国明:建议加强四级中医管理机构体系建设

时间:2019-03-12 来源:凤凰网 作者:付芳、马敏、陈欣欣

  “当前,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恰逢其时。但是,目前中医药管理机构体系建设现状令人堪忧,所以我建议要加强国家、省、市、县‘四级’中医管理机构体系建设,因为体系建设是做好中医药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障。”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开封市中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庞国明表示,加强“四级”中医管理机构体系建设迫在眉睫,意义重大,这项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医药“四个建立健全”的需要,是进一步释放中医药“五大资源”潜力、发挥中医药“三大作用”、推进“健康中国”战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需要,是实现“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的需要。

  庞国明说,目前中医药管理机构体系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省级及其以下的中医药管理机构不健全,出现高位截瘫的局面,地级市、县基本没有专设的中医药管理机构,国家对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基层难以切实贯彻落实;中医药管理机构行政级别偏低,部分省、市甚至出现不升反降的情况,不利于发挥中医药管理机构的引领和主导作用;中医药管理机构管理队伍薄弱,职业化中医药管理人才不足,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欠缺,县级甚至没有专人负责中医药工作;对中医药管理部门的财政支持不足且失衡,对西医的支持力度远大于对中医的支持力度。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甚至阻碍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也同国家发展中医药事业的的决心和期待不匹配。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强国家、省、市、县“四级”中医管理机构体系建设,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组织保障。

  庞国明指出,加强国家、省、市、县四级中医管理机构体系建设,让中医管理有体系、组织保障,才能让中医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统筹规划和领导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增加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立健全中药资源管理体制,加强对中药资源管理和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

  二是提高行政级别。各省应设立相对独立的副厅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各地市、县应设立同当地卫健委平行级别的中医管理机构,如河南省南阳市成立同市卫健委并列的中医药发展局,同卫健委同等规格、同等待遇,真正落实“中西并重”的新时代卫生工作方针。

  三是健全内部组织。建议省、市、县三级中医管理机构直接接受国家中医管理局及当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建立独立的财务、人事、组织、业务等管理机构,以提高管理运行的效率和激发协调发展的活力。

  四是强化人员配置。选派懂中医、精管理的“双优”人才充实到中医药管理队伍,推进中医药管理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进程。让专业的人干专业,持续提升中医药管理的水平和档次,带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建设。

  五是加强扶持力度。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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