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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其成:开展国家中医药文化资源普查

时间:2019-03-05  作者:秦宇龙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开展了三次文物普查。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各地对重要的中医药文化遗迹进行调查登记,列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公布为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依法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学院院长张其成表示,仍有大量的中医药文化资源没有收集、没有发现,尤其是可移动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还没有涉及。因此,张其成建议,开展全国性的中医药文化资源普查。

  张其成提出,成立国家中医药文化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建议由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总体领导,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组建国家中医药文化资源普查专家指导委员会,作为调查工作的学术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中医药文化资源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制定普查实施方案,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根据北京市的经验,可以分区分类分级进行普查。如将中医药物质文化资源分为:中医药堂馆类、中医药古迹类、名医故居类、中医药文献类、中医药器具类等;将中医药非物质文化资源分为中医药人物类、医疗技艺类、药物炮制技艺类、中医药生活方式类等。将中医药文化资源分为急需保护级、保护级、挖掘级、利用级等级别。

  组建普查队伍,做好普查培训。由各省普查领导小组根据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组建队伍的方案和计划安排。各级普查机构负责具体落实,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投入到位。对于人力资源不足的地区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在调查工作的前期,对全体调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培训合格的人员发放调查员证件。发动全社会、全行业积极参与,对各机构及个人主动提供中医药文化资源线索予以鼓励。

  以县区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分阶段、分步骤布置普查任务,要求各县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以及分类研究,确定文化资源的价值、功用、保护现状等,对重点资源开展专项调查和课题研究。加大中医药文化资源宣传力度。以合适的形式公布相关成果,在相关网络平台发布调查动态,调查结束后向全社会公布此次调查工作的结果及标志性成果,在相关机构建立中医药资源转化中心或基地。

  安排普查专款。参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做法,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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