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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实现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有四个创新

时间:2018-01-16 来源:中国中医药网 

    

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院士 陈计智/摄

  五年前,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支持和倡导下,我院启动了全国首批中医药传承博士后项目,这是发挥国家博士后制度在中医药传承工作中的作用,将高层次的人才培养与中医药传承有机结合的一个有益探索。

    一、主要做法

    2012年12月,经29个省市自治区的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推荐,遴选传承导师133人,其中院士5名,国医大师24名;2013年12月,共计招收132名传承博士后正式进入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展传承研究工作。

    (一)完善博士后管理规章制度,合理设置考核节点,逐步建立起适合传承博士后人才培养的管理模式。先后印发了《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实施方案》、《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在站传承研究工作任务与目标》等指导性文件,为其在站工作提供参考。针对开题抽查发现的问题,由三层管理转变为垂直管理,同时将传承博士后考核纳入量化管理体系,保证博士后在站工作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传承博士后研究工作专家指导团队,针对工作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疑问和节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专业指导。组织召开传承博士后研究专题讲座、2015年度京津冀三地医学博士后青年论坛、全国中医药学术思想传承与博士后研究高峰论坛。

    (三)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应对突发事件。搭建传承博士后培养的信息交流平台、学术交流平台和研究服务平台。针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多名导师去世的突发情况,根据博士后不同工作进展,提出合理化应对方案,对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工作的8名申请退站人员,协助其完成相关手续。

    通过上述措施,实现了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四个创新:

    (一)对人才培养制度的创新。不同于现行的项目博士后培养,传承博士后培养从导师、传承人遴选到在站工作任务与目标、过程考核与管理,将博士后制度与中医药传承人才的培养相结合,实现了对现行制度的创新。

    (二)传承博士后是对人才培养理念的创新。传承博士后均是在普通高等院校教育培养模式下取得博士学位的较高层次中医药人才,自身在理论及临床方面均有较深厚的积累,但是对中医复杂的、抽象的思维模式把握还不足,通过深入学习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挖掘其理论根源,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达到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双重结合、双重学习、双重提升,是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在高层次结合的成功模式。

    (三)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传承人在不脱离自己所在工作区域及生活学习环境的情况下,跟随名医名师进行学习,能够保证传承人具有较熟悉的环境和学习的物质保障,与老师共处一个单位或区域,方便随时向老师请教学术问题。

    (四)对博士后管理方式的创新。逐步建立起适合传承博士后人才培养的管理模式,管理人员通过系统总结项目经验,先后发表《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培养现状及问题思考》等8篇相关学术论文。

    二、传承成果丰硕、人才培养效果显著

    首先,通过四年的跟师学习,截至目前共有102人顺利出站,成为解决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短缺薄弱环节的重要举措。

    其次 ,“传”、“承”得法,师生共进,一方面博士后可以尽快地总结老中医的诊治理念和规律,提升自己的水平。另一方面导师本身也梳理了自己的诊疗思路。

    再次,传承博士后在站期间共申请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课题210余项,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近600人次,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10余篇,SCI文章40余篇,主编或参编传承学术著作120余部。我院还整理出版了《杏苑泽霖录—全国首批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导师学术思想及临证经验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做好优秀传承成果的总结、挖掘和使用。

    二是与全国博管会对接,建立传承博士后培养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结合新的博士后政策修改完善中医药博士后培养方案,为中医药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借鉴。

(责任编辑:朱蕗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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