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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承德委员:尽快废止和修改不符合《中医药法》的法规和文件

时间:2017-03-06 来源:光明网 作者:叶乐峰

  “《中医药法》的颁布出台是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应加大宣传力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合作交流中心原主任王承德委员说,党和政府很重视中医药工作,制定了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但几十年来一直没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主要原因是西医领导中医,置中医药的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不顾,用西医学的观点、标准、方法来要求、衡量、检验、改造中医药,中医药始终处于被置疑、被验证、被改造的境地。

  王承德表示,中医的灵魂是整体,精髓是辩证,基石是临床,生命是疗效。几十年来,中医的诊病、治疗、验效、新药开发、成果评定、推广应用都采用西医的标准,中医的疗效和科研成果必须经西医或按西医方法认可。在法规政策、行政管理、国家投资、科研项目、医疗实践等方面普遍存在重西轻中,中医的地位不断下降,发展面临困境,最大的困境是中医的西化,导致了西大中小,西强中弱,西长中短,西粗中细的现实局面,使中医药逐渐滑坡、萎缩、衰退,中医药被逼进了死胡同。

  王承德举例,解放前我国中医从业人员50余万,六十多年后的今天,注册的执业中医师仅为38万,中医行业的从业总人数100余万。而西医解放前从业人员不到8万,现在注册的执业医师289万,乡村医生105万,合计今400万人,卫技人员1027万。中医药人员是西医药人员的约十分之一。“人口翻了好几倍,中医药人员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怎能适应形势的要求。”他感慨。

  面对新形势,中医药该如何发展?王承德表示,中医药的科研要遵循中医药自身的特点,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进行,中医的科研要在临床和疗效上下功夫。中药的科研即要应用现代的科学技术研究,更要重视传统方法研究和创新。目前的科研强调了以实验数据为主,中药的科研不能跟风,不能西医搞循证医学,中医也跟着做循证医学,西医搞转化医学,中医也跟着搞转化医学,西医搞精准医学,中医也跟着搞精准医学。中医药更应该在传承、临床、特色、专科、疗效等方面下功夫。

  “《中医药法》将是中医药腾飞和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但目前还面临一些法律法规上的冲突,需要修改”。王承德呼吁。

  比如,1999年《执业医师法》出台以后,《执业医师法》规定需有4年以上的医学院校学历方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其考试内容一半是西医内容,这种管理办法不完全符合中医自身特点,把许多自学成才,师承,家传人才拒之门外。

  再比如:《药品管理法》要求中药的评审完全按照西药的评审标准进行,这是极其不公正、不科学、不合理的。“如张仲景《伤寒论》113方,《金匮要略》262方,宋《太平局方》788方,《医方集解》800余方,清代的《医宗金鉴》是乾隆皇帝钦定的方剂,都是获得官方和业内公认的,应用了几百年、上千年,不知用了多少万例的有效方剂,还要按西药的要求做临床、药效、药理、毒理等,要让小白鼠点头认可才能通过。”

  还有《药品管理法》对中药制剂必须获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注册文号才能够生产,而文号的取得要提供毒性、药理、临床等十多项数据,经费需要几十万到百万元。申报时间很长,严重的阻碍了中药制剂的发展。

  对此,王承德提出两点建议:贯彻落实《中医药法》,首先对近几十年来制定的中医药的政策、法规、条例、办法进行全面系统的清理,对符合《中医药法》要求的予以保留,不符合《中医药法》的进行废止和修改;要遵循中医药的自身特点和中医药的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尽快组织中医药各界著名专家(尤其是名老中医)制定中医药在医疗、教育、科研、保健、养生、人才培养、成果评定、技术评定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王承德为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合作交流中心原主任)

(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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