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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把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落到实处

办中医特色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时间:2016-04-21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郑访江 王 云

  本报讯 (记者郑访江 王 云)甘肃省卫生厅厅长刘维忠日前在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研究班上提出,乡卫生院收入总量、治疗量、药品总量的三分之一必须是中医,要办有中医特色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据悉,为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甘肃已投入800万元中医专项经费,并拿出3500万元为乡镇卫生院配备了中医设备;并评选出首批省级乡村名中医114名;在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标准、降低起付线的基础上,提高城市医保中的中医药报销标准;同时,甘肃还提高了中医药治疗价格,中医院床位补贴由每床位每年1.4万元增加到2.1万元。综合医院门诊普遍设立了中医科、中药房,70%市县综合医院的中医科床位数达到医院总床位数的5%以上。

  此外,甘肃省积极推动“中医学经典,西医学中医”活动,要求全省所有医务人员学习基本的中医药知识,医疗系统的干部在岗位练兵中带头学习中医,动员一批年轻西医脱产学习中医。从2009年开始,该省评审西医职称时必须考核中医药知识,并规定脱产学习中医3个月以上的西医医师可在晋升职称时免考中医等。

  甘肃省还在等级医院验收标准中加入了中医药内容,综合医院在考核西医科室时同样也加入中医药指标,包括中药消耗量,到中医科或用中医康复人次等。在恢复院长、科室主任查房制度的同时,还增加了药剂师和中医师参与查房;在西医师和患者中普及中医知识,宣传能吃中药不吃西药,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的理念,提高群众看中医、吃中药的积极性。

  为解决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短缺问题,甘肃还从今年起,连续三年每年招录5000名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专业类毕业生约占30%,这意味着甘肃在今后3年内将有至少4000名中医药学毕业生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为了给招录的大学毕业生提供一个向上发展的空间和渠道,甘肃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中建立动态流动机制的意见》,提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中建立动态流动机制,要求市(州)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补充大学生必须从下一级医疗机构中选拔,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上升通道,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功立业,形成动态流动的人才激励机制。

本文刊登于2009年11月20日《中国中医药报》1版

(责任编辑:朱蕗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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