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志代表:合理体现中医服务价值
本报讯 (记者陈计智)“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但是,在现行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中,城镇居民、职工医保、新农合有关中医药收费项目限制基层中医院的发展,甚至某些中医科室面临关门局面。”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残联副理事长、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院长郭新志建议,应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随着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日益扩大,中医药在养生保健、慢性疾病治疗、激素减停等方面的独特优势逐渐凸显,然而,中医传统诊疗项目。如针灸、正骨术、刮痧、推拿、点穴、敷药等项目收费偏低,从而致使有的医院不开或少开中药,不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
郭新志建议,物价部门建立起科学的中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从保护和扶持中医的角度,适当提高针灸、推拿、按摩、手法复位等中医传统特色项目的收费标准,提高县、市和省级名中医的挂号费、诊疗费,合理体现中医人才的劳务价值和技术价值。
建议具体来说分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促进中西医结合,探索运用现代技术和产业模式加快中医药发展。加强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和新药研发。二是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强化中药材资源保护利用和规范种养。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服务网络,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三是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旅游文化等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四是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中医与西医的区别和差异,在有效控制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城镇居民、职工医保、新农合的某些政策和规定。五是加大中医药投入和政策扶持。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增加中成药品种数量,更好发挥“保基本”作用。加强中医理念研究推广,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和传播普及。加强中医院校学生基本功训练和名老中医带教工作,培养学术带头人,构建科学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责任编辑: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