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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江代表:建立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

时间:2016-03-07 来源:中国中医药网 

  在20162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表示要传承中医药优势,发挥其独特作用,更好造福人类健康,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继承保护与挖掘,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防病治病能力,坚持中西医并重,探索运用现代技术和产业模式加快中医药发展,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等。这对于中医药今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在目前阶段,我们医疗体系中中西医并存。但在实践中,“中医西管”现象较为严重,受西医、西药技术和文化影响的人员利用其在行政、经济、学术、文化、宣传等领域的优势地位和便利条件,在有意与无意间就会用西医西药的思路来管理中医中药,会用西医来改造中医。这种管理体制和方式显然对中医药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这使得中医药的发展、中医药作用的发挥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前途不容乐观。

  同时,中医药与西医西药在理论基础、技术方法以及在对健康与疾病关系的认识方面截然不同,相互独立、自成体系。但在现行医疗理念与制度下,中医的诊病、治病与验效,新中药的开发、评审与推广,基本采用西医西药的标准来判定,贬低甚至根本就不承认中医药临床实践标准,中医药疗效和科研成果必须经西医西药体系认可,这极不合理。中医药的生命力在于疗效,尤其在改善症候和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方面显示出巨大优势,但如何客观准确地评价中医药的临床疗效,建立被认可、立得住、可推广的临床疗效评价标准亟待解决。

  建议:

  一、建议从中医药事业发展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出发,建立包括教育、服务、管理、宣传等环节在内的一整套相对独立的中医药发展体系,以最大程度维护中医药理论、技术和文化的纯粹性,最大程度减少来自西医西药思想和理论的侵略性干扰。

  二、建立区分于西药的中医药评价体系,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在研究发展中药和研发中药时,要根据中药的疗效特点和疗效原理,在制订评价标准时要注意将中药与化学药区别对待。

  三、建议将传统中药制剂与现代中药制剂的评价体系予以区分实行分类评审。中医药经典著作和历代专著经历了数千年的实践检验和历史沉淀,大多数的中药和方剂是安全有效的。建议在评审传统经典名方中药时打破国内条条框框的束缚,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审批标准,在药物审批时可以参照日韩等国家的做法,实施备案制管理,无需经过繁杂的临床试验。对于现代中药制剂,可以按照相关要求走新药的审批流程。

(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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