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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委员: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规范管理

时间:2016-03-05 来源:中国中医药网 作者:王 健

王健:全国政协委员,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提案交办部门:国家工商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提案内容: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以中医药学为代表的中华优秀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指出“中医药学凝聚着深邃的哲学智慧和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

  “十二五”期间,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领导下,中医药事业蓬勃发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开展了“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建立了中医药非物质文化保护的协作机制;开展了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工作;中医药文化科普图书推荐活动,对引导大众选择科学正确的中医养生保健类图书、净化中医养生保健类图书和音像制品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建立中医药科普知识走进科技馆的常态化机制等等。

  社会媒体宣传中医药文化科普热情高涨,对提高中医药行业地位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全社会信赖中医药、接受中医药、使用中医药的良好氛围已初步形成。媒体发挥了很大作用,各类媒体发布、转载的中医药养生保健类信息,被很多民众收集使用。

  但是,在众多主流媒体进行正面报道的同时,也不乏有一些地方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杂志、小报等媒体刊登或报道一些虚假广告、夸大疗效的药物、未经专业部门证实的治疗方法以及包治一些疑难杂症的所谓的治疗大师。这些虚假夸大的信息来源于:一是利用食品广告批文,夸大宣传疗效或功效;二是篡改广告内容,使用未经审批的极具诱惑力的文字来误导消费者;三是伪造批准文号,推销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这些虚假印刷品广告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到达消费者手中,一是派人直接送到居民家中或其邮箱里,二是在药店门口或大街上派发给路人,三是随报纸夹送。

  这些虚假不实的报道会误导消费者,一旦运用会加重患者病情,极大地损害消费者利益;一些所谓的中医养生专家、大师在一些知名的国宾馆、大会堂等场所召开新闻发布会或研讨会,欺骗听众,蛊惑人心,极大地败坏了中医名声,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因此,建议:1、国家工商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联合整顿,在行业管理部门或专家的指导下,科学、规范地宣传中医药文化、中医药信息、中医药养生保健的有关知识;2、设立一个官方机构负责进行此类消息的评估、管理、发布、组织等工作;3、各种行业的新闻发布会一定要有政府管理部门或行业专家参加,而不单是一些自发组织的民间人士; 4、在人民大会堂、钓鱼台国宾馆这种地方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论证会时,必须有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而不是只要花钱就能使用。

(责任编辑:朱蕗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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