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召开
时间:2020-10-10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1版 作者:冯 瑶 罗 鑫
本报讯(记者冯 瑶 罗 鑫)9月28日,《江苏省中医药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副省长陈星莺出席会议并讲话。
许仲梓指出,《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发展新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聚焦江苏中医药发展新需求、加快推进江苏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保障人民健康的迫切需要。发展中医药事业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坚持中西医并重原则,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独特优势,建立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基本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对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生产经营的监管。要以《条例》实施为重要契机,切实加强宣传贯彻《条例》的组织领导,尽快出台与法规衔接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开创江苏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陈星莺就宣传贯彻《条例》作了动员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把《条例》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不断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着力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切实推进中药产业发展。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学习宣传,强化责任落实,完善配套措施,努力营造中医药发展的良好环境。
凡注明 “中国中医药报、中国中医药网”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中国中医药网” 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中医药网,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