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观点

和谐医患急需传统文化“和解剂”

时间:2020-09-18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3版 作者:吴力强 肖福君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级医院的数量及规模也正在逐步扩大,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就医需求,但由于受到各地区医疗水平、医疗条件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医患之间难免会产生一些不和谐的现象。笔者认为,祖国文化博大精深,深耕传统文化内涵,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及社会的长治久安。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一语出自《论语·学而第一》,是说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为可贵。可见古代君王治理国家的方法,既有原则,也用“规范”来调节。“和”是儒家所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有和谐,调和及协调之意。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和”也并非盲目附和,而是用自己正确的意见去纠正他人错误的思想和行为,以达到和谐共处的目的。不仅如此,医家也用“和”法来治疗疾病,“和”法是八法(汗、和、下、消、吐、清、温、补)之一,和解少阳、调和肝脾是对脏腑功能的失和起到协调作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我们同样可以借鉴古人的智慧,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医患双方的同时,开出一服“和解剂”,让传统文化深入民心,医患双方互相尊重,和睦共处。

  修身齐家,以“德”为先。德育教育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在历代医家的著作中多有提及。如晋代葛洪在《肘后备急方》中,多采用一些常见便宜而又有效的药材,以便“施于贫家野居”。唐代孙思邈认为对待患者要“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清代徐灵胎在《洄溪医案·吐血案》中说道:“若欺世徇人,止知求利,乱投重剂,一或有误,无从挽回,病者纵不知,我心何忍。”这些字里行间都能体现他们身上的医德内涵。有善必有恶,唐代诗人张籍在《赠任道人》诗中有“长安多病无生计,药铺医人乱索钱”的描述。在《医学源流论》中,徐灵胎对当时医家与病家的乱象也提出了批评,认为医家“更加以诈伪万端,其害不可穷矣”。以史为镜,以古为鉴,在医疗事业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的生活条件较前人已有大大改善,是否更应该向前辈们学习,修身立德,为后学树立榜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不为良相,便为良医。”千百年来,医家对于医术的追求从没停止过,医疗行业对医者的选拔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礼记》中称:“医不三世,不服其药”;明代裴一中言:“学不贯古今,识不通天人,才不近仙者,心不近佛者……断不可作医以误世。”清代程国彭在《医学心悟》自序中道:“思贵专一,不容浅尝者问津,学贵沉潜,不容浮躁者涉猎。”都强调了习医要钻研医术、才思敏捷。换言之,医术高,口碑好,口口相传,医家在患者心中建立了良好的形象,如在《程杏轩医案》“鲍觉生宫詹病发三次,不能复起”案中,当病家去世后,在其年谱中有这样的记载:“吾生平患此疾,及今而三矣。丁未、乙丑,皆濒于危,皆赖程杏轩治之而愈,今无杏轩,吾病殆不可为矣。”杏轩感言:“予阅及此,不禁泫然。”这种长期建立的深厚医患之情,是对医者医术的肯定,在作者生动细腻的描写下,堪称医患关系的典范。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要有健全的医疗体系及较高的全民族文化素养,要有法律法规的保障,更要有人性关怀的一面。将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思想融入改善医患关系中来,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吴力强 江苏省太仓市中医医院 肖福君 江苏省太仓市金浪卫生院)

(djt)

凡注明 “中国中医药报、中国中医药网”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中国中医药网” 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中医药网,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