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性针灸等纳入江门市医保报销范围
时间:2020-07-15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1版 作者:彭晓玲 余恒亮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医保局推出4项措施,助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
其中,扩大中医药诊疗服务项目报销范围,将治疗性针灸、推拿等非药物诊疗技术以及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及医院制剂(中成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乙类支付,并鼓励医院合理使用。凡是该市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将被全部纳为医保定点机构。
同时,提高中医药技术服务价格。鼓励医院开展中医药技术服务,并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的中医诊疗类项目收费标准上调10%。
市医保局提出要逐步缩小同病种中西医疗法之间的价格差距,注重体现技术价值,并对同病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相同支付标准。
此外,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政策。如果参保人选择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定点机构,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参保人本次住院连续计算起付标准,支持基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彭晓玲 余恒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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