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药师法进程 强化执业药师作用
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从1994年开始实施,至今已经有20多年。目前执行的仍是1994年出台、1999年修订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刚性不足,与《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相比,我国执业药师立法已明显落后。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实验动物资源研究所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室主任岳秉飞曾多次呼吁,加速药师法立法进程。岳秉飞认为,我国药师法长期缺失,药师对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保障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由于立法不完善,以及其他一些原因,我国执业药师的处境可以用“尴尬”两个字来形容。在我国,很多消费者去药店买药,只关心品牌、价格等,而基本上不理会执业药师的存在与否。去医院看病,也较少有患者向执业药师咨询用药方法。
在国外,执业药师、执业医师、注册律师、注册会计师等都属于重要职业,因为这些职业分别与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财产安全、公民权利保障直接相关。但是,我国执业药师的知名度远远落后于执业医师、注册律师、注册会计师等职业。
数量需求缺口巨大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执业药师的处境尴尬还在于:一方面数量需求缺口巨大,另一方面应有价值未能体现。
那么,我国执业药师人数有多少?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统计,截至2020年5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53万余人,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3.8人,远低于世界药学联合会公布的每万人口累计拥有注册执业药师6.2人的标准,我国公众对执业药师的需求与执业药师配置数量差距仍然较大。
1994年,在执业药师考试开始之前,全国执业药师认定人数仅1819人,至1999年增长至1.5万人。经过认证、培训、考试、注册,目前建立起一支53万余人的执业药师队伍,为指导公众合理用药,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发挥了重要作用。20多年来,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我国执业药师缺口仍然十分突出。以人口配备执业药师来看,发达国家执业药师(国外称药师或药剂师)的配比为1:500~1:1500,我国若以14亿人口为基数,按照1:1500的比例计算,需要执业药师93.3万。
我国不但执业药师人数缺口大,而且资源分布不均匀,呈东强西弱的格局,大部分执业药师分布在东部及沿海发达地区,约占总数的70%左右;西部及边远地区执业药师数量较少,大约占总数的30%左右,欠发达地区执业药师需求缺口更大。另外,执业药师队伍建设跟不上生产企业、医院尤其是药店的需求。
应有价值未能体现
一边是我国执业药师数量稀缺,另一边是执业药师尤其是药店的执业药师应有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在医院,执业药师被临床医生的身影所笼罩,所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在工厂,执业药师被认为可有可无;在药店,执业药师面临的处境十分尴尬,他们囿于生计压力,不得不盯着销售业绩,难以体现寻病问药的职业特色,而坚持执业操守的执业药师有时则不为消费者所理解。
笔者一次在药店购药的时候,看到一名前来买药的男子,站在柜台前指着柜台内的执业药师破口大骂,还想往柜台里冲,在旁人的劝阻下总算罢休,但还是一直骂个不停。笔者了解情况后得知,该男子来购买头孢拉定,但没有医生的处方,药店工作人员只能拒绝。顾客对此有意见,执业药师对他进行耐心解释,他认为有钱不给买药是刁难而大发雷霆。其实,这位执业药师的处置措施是正确的。
鉴于药品流通领域的执业药师面临的尴尬,原中国执业药师协会副会长崔黎萍主任药师告诉笔者,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
一是社会对执业药师的认知程度不高。虽然现在“大病上医院,小病进药房”的格局初步形成,但许多消费者还只是把药房定位为提供药品的场所。更多时候,他们根据自己以往的用药经验或者从广告中获取的信息来到药店购药,很少主动要求执业药师帮助。执业药师被整个社会广泛认知还需要不断努力,还需要走一段漫长的道路。
二是执业药师处方审核实战经验不足。在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下,医院处方流向药房的通路不畅。社会药房很少能够收到医院处方,特别是电子处方的兴起,使得执业药师几乎无方可审。其处方审核的职能发挥受到限制,同时由于审方实践的不足,也导致执业药师审方经验的积累不够,影响执业药师实战能力的提高;也使执业药师缺乏成就感,无法真正发挥执业药师作用。
三是有些社会药房对执业药师重视程度不够。有些社会药房只注重眼前利益,对执业药师的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出现GSP认证时把执业药师当个宝,GSP认证通过后把执业药师当累赘。执业药师待遇不到位,甚至出现不给执业药师提供执业岗位和不予支持执业药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大大挫伤了执业药师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影响到执业药师的报考热情。
由此,本来应该是“香饽饽”的执业药师在部分药店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在很多医院,执业药师没有从根本上承担起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的重任,往往充当的是“发药”角色,而患者也习惯于用药问医生,医院尤其是三甲医院医生十分忙碌,被人形容为“三分钟看一个病人”,根本无暇详细解答患者的用药咨询。本该由执业药师承担的用药咨询被医生所取代,专业人没有做专业事,不能不说是一件尴尬的事情。
医院执业药师未能承担起用药咨询的工作,主要原因是执业药师在“双轨制”运行下的问题。在我国,药监系统和卫生系统分属不同部门,其负责的主要职能也不尽相同。
立法滞后亟待重视
在法律层面上执业药师也处于“尴尬”境地。
业内人士认为,既然市场需要执业药师走上前台,为消费者安全用药保驾护航,那么就应该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除了加大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的力度,不断增加执业药师的数量并保证其质量,重要的是应加快执业药师立法步伐。虽然我国早在2000年就启动了执业药师立法基础调研工作,提出了我国执业药师立法框架,但是一直“雷声大、雨点小”。
药师法能否及早出台?以后出台的药师法,是否赋予执业药师应有的地位和职责?业内人士翘首以盼。
(作者邬时民单位为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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