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健康中的独特作用
本报讯(记者王青云)近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6方面23项措施,加快推动甘肃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在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措施》明确,做优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到2025年,全省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率达50%以上;做强中药精深化加工,到2025年,全省中药工业生产总值达200亿元,中医药产业全链条发展的要素基本完备,全产业链总产值达1000亿元以上。做活“中医药+”新业态,发展中医药康养旅游、推广药膳食疗、壮大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同时做大中药材市场化流通、做精全过程质量管控。
根据《措施》,甘肃省将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明确到2022年,基本实现省、市、县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所有综合医院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妇幼、疾控和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馆,村卫生室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同时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到2025年,全省建成50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筛选发布5~10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和4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30个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立健全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将中医药机构和人员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成立中医药防治专家组,组建中医药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中西医协同应对工作制度。
《措施》明确,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到2025年,培养10名全国知名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1000名师承教育继承人和1万名掌握中医技术的实用技能人才。
《措施》明确,加快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推进中医药博物馆事业发展,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强化产品创新,加快中药新药创制和古代经典名方、医疗机构制剂研究。将中医药作为甘肃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与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的合作交流。
《措施》要求,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金融扶持、强化用地保障的同时,完善价格及医保政策。建立以突出中医特色为主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对中医特色项目调整进行适当倾斜。
《措施》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完善法规体系,并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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