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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有效遏制“二手药”

时间:2020-05-28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5版 作者:廖海金

  从中老年人手中收购用医保卡购买的药品,加价卖给“下家”,“下家”再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给药房和个人……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刘某杰提起公诉,至此,这条倒卖药品“黑色利益链”上共有6人先后被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5月6日《检察日报》)

  近年来,在居住小区门口,尤其是在医院附近,“高价收药”的“牛皮癣”广告随处可见。大家看到它一定会有疑问:是谁在收这些药?这些药回收后又会流到哪里去呢?有媒体调查发现:药贩子收购药品之后,将其倒卖给医药企业,这些药又重新流入正规的医院和药房。

  非法收购、倒卖药品问题由来已久,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为什么回收药品有生存空间?它们要么应用广泛(如降糖、降压、风湿关节炎治疗药物),要么价格较高。据笔者了解,被回收的药品主要来源于三个渠道:公众处理自己没吃完的药、有医保的人开药后卖给药贩子套现、医药公司内部人员卖给药贩子获利。有调查显示:我国目前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如今的药品回收市场中,很多药品是从“公费医疗”“医保”渠道套现出来的。

  回收药品形式多样:在医院卫生间等墙壁上张贴小广告,用现金回收患者使用剩下的药品;药贩子在街头巷尾散发回收药品的小广告、名片引诱医保卡持有人到药店、医疗机构刷卡购药后,以低价卖给药贩子。

  不难看出,利益的存在及利益链的形成是“二手药”存在的根本原因。

  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其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有严格规定,国家对其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回收药品再出售牟利被国家明令禁止。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非法收购药品”。从事“二手药”回收的药贩,大多文化水平较低,甚至根本没有药学知识。非正常途径回收来的药品,一旦用于临床治疗,疗效没有保证,极易引发药品安全事故,以至危及生命安全。

  应当承认,由于非法回收药品流动性和隐蔽性强,监管部门近年来的打击收效甚微,可谓治标不治本。实践证明,仅靠打摧枯拉朽般的“运动战”是不够的,关键是要从源头上治理,建立“二手药”监管的长效机制。医保、卫生、市场监管、商务等相关部门应共同行动,分别加强对医保运行、医院药品管理、药品流通及非法回收药品广告等方面的监管,从源头上彻底铲除“二手药”生存的土壤。

  一方面,通过报纸、电台、网络、电视、手机微信、设点咨询宣传等形式,加大对“二手药”危害性的宣传力度,从科学用药角度提高公众对药品正规回收的理解、支持和认知。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废旧药品后期处理的相关规范化管理和深入农村、社区的常态化回收机制,从源头上堵住“二手药”黑市。政府、医院和企业还应加大宣传普及医药知识,让公众充分了解正确使用药品的方法,合理储存药品,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针对一些不法分子重点回收的高价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议药品生产企业对价格较高药品的包装盒设计进行修改,实现一次性使用,避免被不法分子重复利用。

  唯有从根源上进行综合治理,“二手药”才能得到有效遏制,公众用药安全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作者廖海金单位为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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