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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推进吉林省向中医药强省迈进

时间:2020-01-22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1版 作者:许守年

  本报讯 (记者许守年)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吉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2年的总体目标,提出5大类16项具体任务。

  《意见》提出,到2022年,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有效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治理体系更加完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文化素养有效提升。积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与康复服务,加快推广健康生活方式。保持吉林中药产业大省优势地位,提升中药质量和安全性,加快推动创新中药研发与产业化,推动中药材交易平台建设,加快中药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壮大产业规模,提高中药产业在全国的竞争优势和地位,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推进吉林省向中医药强省迈进。

  《意见》明确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北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等5大类任务。

  《意见》提出要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制订中医药资源配置和区域中医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逐步形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按各地区需求,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鼓励全科医生到基层执业,实行“县管乡用”;以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全面普及应用电子居民健康卡。推动中医药远程医疗协作体系建设。要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加强骨伤、肛肠、儿科等专科专病建设,发掘推广特色诊疗技术,总结形成特色诊疗方案,带动区域专科专病诊疗服务整体发展;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结合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探索建立中医药特色康复医学体系及康复服务质量控制体系,成立省级中医康复质控中心。要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意见》要求挖掘整理编撰吉林省中医药典籍文献,开展省级中医药古籍特藏文献数字图书馆建设。到2022年,建设省名老中医工作室100个。鼓励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将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中小学结合实际积极宣传普及中医药常识,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和创新。强化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科学规划管理中医药科研项目,系统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医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中医药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推动制(修)订中医药吉林省地方标准。以珲春市、集安市等地中医医疗机构为试点,开展涉外中医医疗服务,促进境外消费者认知中医药。培育海外中医药服务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中医药海外中心。推进中医药国际教育合作,吸引俄罗斯、韩国等国留学生来吉林省接受中医药学历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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