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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

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提质工程

制定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中医师依照规定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服务

时间:2019-10-09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1版 作者:秦宇龙

  本报讯 (记者秦宇龙)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提出实施包括中医药健康服务提质工程在内的10项重大工程。

  中医药健康服务提质工程包含规范推广中医养生保健和治未病服务、提升中医药疾病诊疗和康复能力、支持中医药贸易合作三方面内容。在中医养生保健和治未病服务方面,《行动纲要》提出,制定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发展指导和行业监督,提高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经营水平,规范服务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和完善常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规范与标准。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在技术上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支持中医师依照规定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服务。推广有科学的中医理论指导、有专业人员负责的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干预等服务。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发展治未病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治未病服务,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包,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都有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

  在提升中医药疾病诊疗和康复能力方面,《行动纲要》提出,围绕提升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诊疗能力,组织开展中药方剂挖掘,集中优势力量实施中医药防治技术开发、新药研发、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支持中医科研机构、中医医疗机构和企业合作转化中医药研究成果,加快中医健康管理产品和中医诊疗设备商用化。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名录、保护制度。支持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康复科室发展,发展和应用现代化的中医康复技术。

  在支持中医药贸易合作方面,《行动纲要》提出,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服务贸易机构,巩固中医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等传统服务贸易优势,发展“互联网+中医药贸易”。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租赁、联合投资等方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中医药跨国营销网络,建设中医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和经济联盟。通过多双边经贸谈判和合作机制,积极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产品贸易的发展。

  其他重大工程中也涉及多项中医药内容。优质医疗健康资源扩容工程提出,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全科医疗、专科医疗、中医药等机构,与公立医院协同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提升工程提出,开发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健康服务跨界融合工程提出推动中医医师到养老机构提供中医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运动,丰富和发展中医体医结合服务,推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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