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垃圾过期药应处理好
时间:2019-08-22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5版 作者:廖海金
不少城市试点推行垃圾分类投放,一些居民发出疑问:“过期药”属于什么垃圾?该如何处理?家庭过期药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专家建议,各医院和居民小区可设置独立的过期药物回收箱,居民也应减少“囤药”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过期药产生。
如今,我国居民家庭备用药储量越来越大,过期药品也随之增多,过期药品的处理成为难题。据《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披露,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有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过期药品的习惯;超过九成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生活垃圾一起丢弃的经历。
过期变质药品如果处理不当,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药品有毒分解物溶解后,会污染土地和水源。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还可能成为过敏源,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其实,我国大部分城市也都开展过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但多是叫好不叫座。据了解,目前上海2800多家药店大多设有过期药品回收箱,但几年来,主动将过期药品送到药房的市民并不是很多,不少居民还是将过期药品随着生活垃圾“一扔了事”。
究其原因,有宣传力度不够,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等,但更重要的是,相关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使得回收药品品种限制严格,手续也较复杂。
对于药品回收,一方面,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加以规范,应尽快出台旨在形成长效机制的法律法规,对回收原则、标准条件、管理程序、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另一方面,必须加大过期药品危害及回收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公民的相关意识,引导公众将家中的过期药自愿无偿、合法合规地放置于相关场地。
(作者廖海金单位为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M)
凡注明 “中国中医药报、中国中医药网”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中国中医药网” 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中医药网,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