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江西)建设行动计划》出台
记者2月7日获悉,江西省政府日前出台《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江西)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该项计划的出台,意味着江西省将立足本省中医药文化底蕴、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等比较优势,不断改革完善发展政策和机制,探索建立中医药产业绿色发展新模式,推动中医药产业事业融合发展,将中医药产业打造成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中医药强省目标。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全国最重要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现代制药基地和交易物流中心。基本建成以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为重点的省、市、县(市、区)三级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构建比较完善的中医药创新体系,中医药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临床研究基地等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达到4家、30家,产学研医相结合的中医药技术创新、协同服务进一步加强;构建中医药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为中医药发展提供各级各类人才保障。
《行动计划》要求,积极发展中医药+农业,探索建立中药绿色种养新模式。推进中药材主产区种植业发展,重点建设抚州、宜春、九江、吉安、上饶5个主产市。加强珍稀中药材保护利用,重点针对龙脑樟、白芨、穿山甲等珍稀濒危药用物种,建设稀缺濒危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提高中药材种植养殖管理水平,推进中药材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实施优质中药材生产工程,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储技术标准,探索构建中药饮片产品的溯源体系。大力发展中医药+工业,探索建立中药绿色制造新模式。壮大中药制造产业集群,建设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实施樟树药都振兴计划,加快宜春、抚州等地中药特色产业园区和鹰潭、赣州、吉安等地规模产业集群基地建设。培育中药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发展中药大品种。推动中药现代化制造,加强中成药新药研发和二次开发,组建省级中药制剂中心,鼓励医疗机构开发利用自制中药膏、丹、丸、散等普通制剂和院内制剂。推动中药与现代食品、保健品、美容化妆品等融合创新,支持食疗科技创新。加快发展中医药+服务业,探索建立中医绿色服务新模式。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省级国医院、市级国医馆、县级国医堂、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加快江西省中医医疗集团和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步伐,在全省培育并形成一批重点(特色)专科和优势(专病)治疗中心,建设区域优势专科(专病)分级诊疗协同体。积极推广应用热敏灸技术,加快推进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组建江西省热敏灸联盟集团,实施热敏灸省外、海外发展计划,培育国际知名的中医药品牌和服务机构。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养老机构,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有机融合,建设中医药“双创”示范基地,积极发展中医药文化创意产业。
《行动计划》强调,江西省中医药事业推进小组统筹协调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健全省、市、县(市、区)中医药管理体系,在疾控等公共卫生机构强化相关职责。开展中医药特色健康城市试点,建设一批中医药与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示范区。健全中医药行业准入制度,对社会资本开办的中医药产业基建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放开省管非处方中药价格,适当提高中医服务尤其是非药物治疗等项目价格,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鼓励中医药类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中医药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大各类科技资源、创新计划对中医药研发的立项支持力度,完善中医药创新激励政策,加大对中医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奖励力度,提高中医药创新能力建设水平。积极探索高水平中医人才培养模式,支持省内中医药院校等建设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专业、课程和临床教学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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