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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备案制简化开办流程 执业医师从业条件放宽

时间:2017-12-19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廖钰娴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本月正式施行,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又发布《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作为中医诊所备案管理的配套文件,新标准明确了设立两类中医诊所的条件,开办纯中医诊所的条件进一步放宽。

  上述规定均为我国首部《中医药法》的配套制度。今年5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调研组曾来到惠州,对惠州市中医院等3家医院和2家中医诊所实地调研,围绕这些配套制度开展专题调研座谈会。

  在惠州,中医诊所早已遍地开花,与之相对的是,对于中医诊所的开办和配备尚无相对严格的规范。受限于原有《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开办纯中医诊所的门槛较高。新标准颁布后,开办中医诊所容易了吗?

备案制下的中医诊所不得提供中医微创类服务

  以往,在惠州开办一家中医诊所可能需要数月甚至半年,甚至两三年的时间,自本月改行备案制后,只要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均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当日便可施诊。

  记者了解到,《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并从举办中医诊所的人员资质、诊所标准、名称、环保消防要求以及不得举办诊所的情形等方面规定了举办备案中医诊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不过,《暂行办法》同时规定,备案制下的中医诊所不得提供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注射剂、穴位注射等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中医药服务。

  记者走访惠州市区部分中医诊所发现,目前中医微创类技术等有风险的中医药服务并未在中医诊所开展,部分中医诊所负责人表示,备案制让社会办中医诊所的流程大大简化。

  在许可制管理办法下,由于相应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中规定中医治疗率不低于85%,因此有相当数量的中医诊所因群众需求而提供中西医两种服务。而新的备案制管理办法则规定中医诊所只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治疗率须为100%。为做好衔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了“分类管理自主选择”办法。

  具体来看,一是《暂行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置的提供中西医两种服务的中医诊所,在《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之后,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举办诊所的管理方式;仅提供《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医药服务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到期之前,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管理,也可以按照备案要求管理(注销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备案)。其次,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中医诊所,仍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审批管理,实行审批管理的中医诊所更名为中医(综合)诊所,设置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

综合诊所仍可提供部分西医服务

  目前,惠州的中医诊所多为中医综合诊所,以中医药服务为主,同时提供西医服务,纯中医诊所则比较罕见。以惠城区的南山堂中医诊所为例,该诊所除了提供中医诊疗服务以外,也兼卖一些非处方西药。

  在新标准发布以前,中国中医诊所管理主要遵照原卫生部印发的《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以及原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原标准”)。原标准对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药店的经营条件有详细的规定——(一)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具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三)中药饮片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品种齐全,数量不少于400种。

  新标准对中医诊所给出了新的定义——“中医诊所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100%。”

  对于纯中医诊所而言,同以往的《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相比,新标准对诊室不再作数量上的硬性规定,而是要求房屋相对独立,并至少设置候诊区、就诊区,面积满足功能需要;同时,新标准不再要求诊所应由中药饮片品种不少于400种的药店设置、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处方服务,而是规定诊所可以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和中药药事服务,要求中医药治疗率100%。

  对于提供中西两法服务和不符合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风险的中医(综合)诊所,新标准提出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并设置诊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卫生技术人员人均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每室(含中药存放、调剂区)不少于10平方米等具体条件,同时,规定诊所内至少要设有诊室、治疗室。

  值得注意的是,两类新标准均增加了感染控制的内容,要求诊所制定感染控制制度和流程,中医药技术操作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

  “我们都松了一口气”,一位不愿具名的中医诊所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早些时候眼看着《暂行办法》即将实施,按照规定诊所不能再提供西医药服务,这会大大影响收入,“西药本身的利润空间不大,但我们这里很多病人是社区居民,对于西药有需求,坦白说,感冒之类的小病还是西药见效快。”

  “本办法对诊所主要负责人的执业年限要求由5年调整为3年,对诊所面积的硬性要求也大大降低,但事中事后的监管将大大加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考试”变“考核”,医师来源拓宽

  本月20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将开始施行,对考核申请、考核发证、考核组织、执业注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以往,中医医师资格认证须通过国家统一考试,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规定,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后可取得医师资格。

  由“考试”变“考核”,取消了学历限制,拓宽了中医医师的来源渠道。根据新的办法,符合条件的人员经两名中医医师推荐,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经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参加考核并通过者,将取得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新的考核办法下,取得上述证书的人才可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也可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其中,师承出师人员需继续跟师学习满2年。

  此前,根据相关政策,不少中医药人才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记者了解到,根据新的考核办法,已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考核,也可继续以乡村医生身份执业。

  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是在中医诊所执业的必要条件。原标准规定了中医诊所执业医师的执业条件,“中医坐堂医诊所聘用的医师,应当是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连续在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同时,原标准要求只有中医类别的中医执业医师可以在中医坐堂医诊所执业,换言之,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不得在中医坐堂医诊所执业。

  与之相对,新标准放宽了对执业医师执业年限的要求。根据新标准,纯中医诊所至少要有1名执业医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3年,身体健康;或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身体健康。同时,新标准规定,中医综合诊所的执业医师仍需有5年执业经验才能上岗。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惠州大部分中医诊所已有至少一名执业医师,且执业时间已满5年。然而,受制于原标准,满足条件的人才有限,造成了诊所人力紧缺。不少中医诊所负责人认为,执业医师从业条件的放宽,将有利于更多的中医药人才加入到中医诊所成为执业医师。“支持社会资本创办中医机构,鼓励有中医特色优势的人才开设中医诊所,这是未来中医药行业的发展利好”,一位中医诊所负责人对记者说。

(责任编辑:高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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