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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中药生产企业药材标本室建设起步

时间:2015-07-10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王 倩 郭奇强 郭海霞

本报讯 (记者王 倩 通讯员 郭奇强 郭海霞)日前,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甘肃省中药生产企业中药材标本室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省中药生产企业建立与其生产规模、质量控制相适应的中药材标本室,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此举旨在加强中药生产质量控制实验室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分析和检验的综合能力,发挥中药材实物标本在生产、科研、检验等领域中的参照与借鉴作用,解决常用中药材、中药饮片真伪优劣质量问题,提高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人员的中药材检验能力和对疑难中药材的鉴别水平,强化相关单位的质量管理意识。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人员介绍,中药生产企业可与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签订中药材标本室建设自愿合作意向书,由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指导企业建立规范的标本室和品种鉴定工作并安排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标准和甘肃地方标准收载的中药材或饮片(特殊品种除外)规定,在国内中药材专业市场和集散地采购中药材样品,进行鉴定、分装、发放、制作规范统一的标签。企业自签订中药材标本室建设合作协议起,需在6个月内完成建设工作。

(责任编辑:姜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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