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由卫生部原部长崔月犁,卫生部原中医局局长吕炳奎等几位老领导发起,由卫生部上报国务院,经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1985年6月20日在北京成立。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的习仲勋同志等中央领导出席了开幕式。1991年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国家民政部核准注册为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协会业务领导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政管理是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归口管理为国家民政部。
协会旨在发挥行业指导、服务、自律、维权、协调、监督的作用,团结和组织中医药工作者,特别是民间、民营中医药人员和民营中医药机构,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发掘、整理、验证、创新、推广民间中医药,丰富与发展中医药学,促进中国和世界医药界的学术交流,为人类的健康事业和建设有中医药特色的中国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作贡献。中国医药学源于民间,发展于民间,创新于民间,服务于民间,协会是民间中医药工作者之“家“,是政府联系广大基层、民间、民营中医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主要任务是:
发掘、整理、研究、开发、创新有特殊疗效或有散失之虞的中医药理论、诊疗技术、民间疗法、民间验 方;组织各种形式的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有关的医疗服务性活动;组织举办有关科技展览;
发现与组织基层、民间、民营的有成就或有特殊技能的中医药人才 ;评选、表彰和奖励优秀的基层、民 间与民营中医药工作者及其优秀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表彰、奖励在中医药工作中成绩优异的会员和在协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
接受委托,承担基层、民间与民营中医药技术评估、成果鉴定、资格评审,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编辑出版中医药学术、信息、科普等期刊、图书、资料和音像制品;
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职业培训,提高会员及民间、民营中医药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团结与中医药学术相关的多学科人才,促进中医药学与现代科学的结合,推动中医药学边缘学科的发展;
开展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交流,加强同国内外学术团体和学者的合作;
对会员进行医药卫生政策、法规和医德教育,强化自律。向有关部门反映民间、民营中医药人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开发和推广民间、民营中医药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为有关部门提供科技咨询;
受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
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交付的各项任务,开展为实现本会宗旨所必须的其他业务活动。
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负责日常领导的是常务理事会,办事机构是秘书处,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协会设有学术部、培训部、咨询开发部、国际部、会员部、期刊部、标准建设部、继续教育部、网络部、合作部等职能部门;现设有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22个;会员3万余人,团体会员单位96个;现设有“不孕症治疗中心“等科研医疗实体;主办有全国性杂志《中国民间疗法》;协会成立二十多年来,在国内外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技术服务,医疗保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 定成绩。成功地举办了数十次以基层、农村、民间中医药工作者和民营中医药机构为对象的不同规模、不同内容的学术交流会、 成果推广会;组织了十余次医疗卫生政策讲座、特色专科培训以及民间民营中医药成果的鉴定和开发工作;组织了多次中医药专家出国讲学、交流;整理、编辑正式出版了学术专著、专业书籍、养生保健科普读物40余部,整理汇编各种学术交流文集30余册;组织承办了台湾企业向内地六个城市53家医院,无偿捐赠价值300余万元的医疗器械活动。新近成立的“全国民营中医院院长工作委员会”,团结联系了一大批民营中医药机构, 顺应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时代的需要,已成为民间、民营中医药工作者的“家”。